個資聲明產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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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行業別

不同意事項

備註

是否有採購個資盤點工具

  否

版權聲明:以上文字與條文內容由本協會專家與法律顧問製作,可公開下載使用,毋須本網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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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內容


歡迎使用(以下稱本單位)相關服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已閱讀並同意「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若不同意請 (以下為本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務必詳閱。)

一、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一)
(二)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

二、  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一)識別類(例如: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識別碼、學生或員工證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性別、出生地、電子郵遞地址、帳戶號碼與戶名、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特徵類(例如:出生年月日、國籍、個人照片、筆跡與紙本文件)、社會情況類(例如:職業、學經歷)、財務細節類(例如:銀行帳號、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等。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利用期間為本單位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
(三)對象:本單位之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公司、合作推廣單位、業務往來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四)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閱覽、複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停止處理、請求停止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五、  個資保護之措施:
本單位已採購個資盤點工具,並且針對個資保護有以下應盡之措施:
(一)配置管理之人員及相當資源
(二)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
(三)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
(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
(五)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
(六)資料安全管理以及人員管理
(七)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
(八)設備安全管理
(九)資料安全稽核機制
(十)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
(十一)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

從事農藝及園藝作物之栽培,放牧、家蓄、家禽等飼育,提供農事及畜牧服務,林木、竹林之種植、採伐,水產生物之養殖、採捕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石油、天然氣、砂、石及黏土等礦物及土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準備作業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以物理或化學方法,將材料或物質轉變成新產品,不論其使用動力機械或人力,在工廠內或在家中作業,均歸入製造業。產品之大修、改型、改造作業、產業機械及設備之維修及安裝、組件之組裝視同歸入此類行業。機械設備之專用零組件與其所屬之機械設備主體之製造歸入同一類別。非專用組件如原動機、活塞、電動機、電器配件、活閥、齒輪、軸承等之製造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電力、氣體燃料及蒸氣供應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用水供應、廢(污)水處理、廢棄物之清除、搬運及處理、污染整治、資源回收物分類及再製成原料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建築及土木工程之興建改建、修繕、附操作員之營造設備租賃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有形商品之批發、零售、經紀、代理、銷售商品所附帶不改變商品本質之簡單處理(如包裝、清洗、分級、安裝、修理) 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以各種運輸工具提供定期或不定期之貨運運輸及其運輸輔助、倉庫經營、郵政及快遞、附駕駛之運輸設備租賃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短期或臨時性住宿服務及餐飲服務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資訊、通訊傳播、出版、影片服務、聲音錄製、音樂出版、傳播、節目播送、電信、電腦系統設計、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金融仲介及其輔助活動(含保險業務及退休基金)、金融控股公司、信託、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之活動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不動產開發、經營及管理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各種專業、科學、技術服務、法律、會計、企業管理、管理顧問、建築、工程服務、技術檢測、研究發展、廣告、市場研究、專門設計、獸醫服務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支援一般企業運作之各種活動(少部分亦支援家庭),如租賃、就業服務、旅遊、保全、私家偵探、建築物綠化服務、辦公室行政服務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依照政府機關、民意機關、國防事務、國際組織等、強制性社會安全計畫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依照正規教育體制內各級學校(含學前教育、小學、中學、職業學校、大專校院及特殊教育)與正規教育體制外各種專業領域之教育服務、不具教學性質之教育輔助服務(上課地點可能在學校、教室或透過廣播、電視、網路、函授或其他通訊方式)、授予學位證書之軍事學校及法務機構附設學校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如現場表演、經營博物館、博弈、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活動) 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從事如宗教、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洗衣、理髮及美容、殯葬服務及家事服務等之行為均屬於本行業之個資蒐集目的。


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修正時亦同,以上條文參考自中華民國資料保護協會。